Thursday, July 25, 2019

切結不切結, 其實沒關係

今天約房仲看房子, 提早了幾分鐘到, 於是看了看管理室的公佈欄。突然看到「室內消防安檢, 因顧及隱私, 採登記制.....」, 對於這種尊重私人產權的做法, 我忍不住對旁邊的社區管理員誇了一下, 沒想到路過的一個住戶竟說「沒安檢的人, 要簽切結書...  如果發生事情....責任...」這真是一個天大的錯誤。

實際上, 室內是私人的住家空間, 沒屋主同意, 不能入內安檢是確定的。切結書為什麼不用簽呢?因為火警鑑識後, 責任在誰就在誰, 並不會因為簽了切結書就沒事! 如果不是你的責任, 也不會因為沒簽就變您的責任!! 所以下回如果又有人講, 「不安檢就切結」, 你就隨他去吧.....   

Sunday, July 14, 2019

消防圖說和肥女照騙

社區每年花大錢在消防系統, 其中爭議最大的就是十樓以下的灑水系統。明明就是正常的集合住宅, 依消防法17條, 不用裝灑水器, 卻偏偏低樓層也裝上了灑水器, 怎麼抗議都沒用。因為消防局不看事實, 只拿著圖說「你們要裝灑水器。」

有人看到這個怪象, 做了一個有趣的比喻。

消防局就像是宅男, 和網路美女談網戀, 被性感的「照騙」迷上了。終於有一天見面, 發現網上美女是一個百公斤的肥女, 但他無法接受事實, 拿上美女相片一直說「你是美女... 你必須是美女」就像消防局拿著峻工圖說「你不是集合住宅, 你必須裝灑水頭.....」當然, 消防局或許不是那個宅男, 有人猜測也可能是社區裡有人對公積金有非份之想。

荒謬的故事, 荒謬的消檢, 消防法成了惡法, 民眾因此成了提款機!! 


Thursday, July 11, 2019

消防法第17條 不看現實 輸給圖說?

有這麼一群住戶
他們住在一般的集合住宅裡
但房子從上到下裝滿了灑水頭
他們以為這是20年前建商的美意
但卻成了他們今日的惡夢

消防隊拿著圖說
連續開罰
消防設施成了錢坑
每年被提款百萬
住戶苦不堪言

明明就是樓上12層的普通大樓
為什麼不能依消防法17條呢
為什麼

沒人回答
無人理會
直到住戶忍無可忍

Wednesday, July 10, 2019

消防提款機案件持續中

有心人士仍千方百計想要恐嚇住戶, 一下子消防法規, 一下子消防局, 一下子罰單.....

我要再說一次, 依據消防法第17條, 消防局不會發文要求檢查每一戶的灑水系統。如果他們真的想發這種公文, 絕對會註明十一樓以上, 或是停車場...... 

真的別再鬧了。 

Tuesday, July 9, 2019

消防法第17條這麼清楚, 怎麼還有人要胡搞呢?

最近社區的消防設備花了不少錢, 有住戶苦笑說被當成提款機。是不是有內部人員和廠商勾結, 我不願猜測。

離諎的是, 當有人在第一次順利提款後, 食髓知味, 居然把歪腦筋動到住戶家裡面的灑水頭......假借消防局名義, 要進入住戶家檢查灑水頭。為什麼我說是「歪腦筋」呢?因為住家是專用區域, 連年度消防檢查都可以拒絕了, 怎麼可能隨便口頭說說, 就可以進門檢查灑水頭呢?更何況, 灑水頭依消防法第17條, 十樓以上才要設(*)。這時有人問:為什麼我們社區蓋的時候每一層都有?這很難回溯, 可能是建商對法令的誤解或預測, 或者是建商想要避免安檢驗收的刁難..... 不管是什麼原因, 依現行法律, 十樓以下集合住宅, 是不用裝灑水器的。

法條這麼清楚, 但是社區溝通仍需LDS, 真的惱人。

*有老住戶說:我們社區閒置的B1當初規劃是商場, 所以大家都要有灑水頭..... 真是大錯特錯啊。17條明白寫了, 十樓以下要設灑水頭的, 只有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才要設啊。唉, 鬼打架。